追開謝曬皮面書,話說佢早幾日作畫一幅,另加千字文講咗個講極都有人講嘅話題──「N咁多年無見講唔超過十句嘅所謂舊同學請飲,你去唔去?」話說佢有舊Poly同學結婚請飲,但呢個同學只屬fb朋友,大家無行過街食過飯,只係五年前喺街撞過一次咁大把,友誼有限過有限公司,佢最後當然決定唔去,並有精警留言曰:「我都諗左好耐好冇出呢個post,因為實比人屌鳩我小器,又或者有真正既朋友會對號入座以後唔敢請我。我會去得既都有當你係朋友既,放心,同我三年內有喺現實生活傾過計既都okay,you are fine。」呢鋪我撐謝曬皮,講唔夠十句都叫Friend?唔係啩?其實三年都畀多咗咯,如果唔去就叫小器的話,咁我寧願俾人標籤小器,都好過俾人話係傻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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